辽宁警察学院学报简介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CN:21-159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及时总结公安理论研究前沿问题,介绍新成果、新动向,加强与同类院校、科研院所和公安实践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反映国际公安学术界的动态和信息,以推动本校教学与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
杂志文章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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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稿请将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摘要、关键词等译成英文附于参考文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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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分析报告
注:年度总文献量的统计不包含资讯类文献,如致谢、稿约、启事、勘误等
注:比率 = 当年基金资助文献量 / 当年发文量 * 100%
注:当年发文量的统计不包含资讯类文献,如致谢、稿约、启事、勘误等
公安教育,公安管理,队伍建设,侦查探索,法学论丛,公安技术,治安管理,犯罪研究,实战训练,交通管理,专稿,编辑园地,城市警务,政治理论,狱政研究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支付方式更加多样方便,与此同时,新型支付方式下的侵财犯罪应运而生。其中以窃取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财产犯罪最为典型,对此类犯罪的定性应当以行为为划分依据区分:窃取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内钱款应定性为盗窃罪;窃取与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内钱款应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
摘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大多数经济犯罪罪名中所具备的主观要件。从办案实践来看,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关键和难题。文章通过分析现有文献,阐述了实践中办理该种案件时主观认定主要面临着标准把握难、证明难的"两难"困境,这是由现阶段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诉讼协作机制、国际警务合作机制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等不完善所造成的。对此,从侦查层面以及宏观治理的层面,提出对策以提高打击和预防该类犯罪并促进经济犯罪治理的发展。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这一新兴技术滥用的担忧也日益加剧。面对人工智能的安全问题,未来的法律应该有所应对。从行政立法与行政法实践的角度,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给行政伦理和行政技术带来了冲击与挑战,现有的法律体系能否成功应对人工智能所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何更加"智能"地对人工智能进行规制,无疑成了一个急需明确和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立足于风险防范,我们应该从总体思路和规则建构上思考人工智能安全的行政法规制问题。
摘要: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案在《行政诉讼法》中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三条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至2018年,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出台司法解释、通知、意见细化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仍存在规范设计不够科学、负责人推诿责任、督促乏力、监督缺位等问题。为此应当对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执行进行有效管理、加强法院对出庭应诉人员的身份查验工作、充分发挥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
摘要:关于对涉嫌犯罪的为未成年人实行不起诉制度,是2013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新增加的一项内容,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原则及基本制度,同时又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可以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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